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2025/03/06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也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采用何种方式,由申请人自定。可咨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852) 2824 6111

    四、驻外使领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办理流程

    携带以下材料,于我馆对外办公时间内前来办理即可。

    (二)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荷兰长期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三)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1、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

    普通件:4个工作日,9欧元 。

    加急件:2-3个工作日,每件30-40欧元。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一般至少需时3周,除许可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20欧元联系费。

    (四)支付方式

仅接受当地银行卡,visa master卡及微信和支付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