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旅行证颁发
一、适用人员:
首次申办护照、旅行证人员(持有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人员请查看“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线上申请除外)
(二)2张电子版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父母双方护照资料页扫描件;
(四)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仅适用于国外出生人员);
(五)带有父母双方个人信息的,经荷兰当地市政厅盖章出生证明(geboorteakte)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仅适用于国内出生人员,如有);
(七)驻荷兰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因需核查身份、国籍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换发
一、适用人员:
(一)普通护照或旅行证过期人员;
(二)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或旅行证有效期不足半年人员;
(三)普通护照或旅行证签证页即将用完(不足4页)的人员;
(四)持用出入境通行证出境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线上申请的除外);
(二)2张电子版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护照、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信息页照片或扫描件;
(四)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身份证件(如护照或旅行证等)(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
(五)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
(六)驻荷兰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护照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起,审核需要2个工作日,进入“待制证”阶段,正常情况下为10个工作日。
旅行证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
如驻荷兰使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请申请人随时留意申请进展。
普通护照/旅行证补发
一、适用人员:
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遗失、被盗、损毁不能使用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在线申请除外);
(二)2张电子版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原护照、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资料页复印件(如有。损毁的在申请时请提供损毁护照照片);领取新证件时,如损毁还应提交损毁证件原件;
(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上传);
(五)护照或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参见“中国领事”APP中模板);
(六)申请人需填写补办护照/旅行证声明;
(七)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护照、旅行证等及荷兰居留卡正反面扫描件等身份证件(如监护人持申根签证来荷,请提供申根签证页,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
(八)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仅适用于未成年申请人);
(九)驻荷兰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此类申请因需核查持照情况等,办理时限将根据个案情形而定。
普通护照/旅行证姓名加注
一、适用人员:有正当合理合法理由需要在护照或旅行证上加注姓名的人员(在国内出生的办理姓名加注,或更改姓名的,需先在国内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加注或更改姓名后,再到馆办理;在荷兰当地出生的办理姓名加注或更改姓名的,请提供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
(二)护照或旅行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三)出生证、结婚证、居留证等涉及加注姓名,且在当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陪同未成年人到场的监护人护照、旅行证等身份证件(仅适用于申请人系未成年人);
(五)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监护关系凭证(仅适用于申请人系未成年人);
(六)使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 1、加注的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旅行证)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驻荷兰使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
2、申请加注更改未成年人姓名的,原则上需父母双方到场同意,或一方到场同意并提交另一方经公证的书面同意。
因公护照换发补发
一、适用人员:
(一)持用的因公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半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持用的因公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的公派常驻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一)请申请人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馆填写“因公护照换发”申请表;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护照原件(仅适用于护照换发情形);
(四)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
(五)申请人填写换发因公护照声明,并提供国内身份证号码;
(六)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仅适用于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补发情形);
(七)驻荷兰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 因公护照换补发需由国内派出单位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驻荷兰使馆将根据国内原发照机关的通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人员护照如在国外损毁、遗失或被盗,应由团组团长出具相关证明,相关人员向驻荷兰使馆申请办理旅行证回国。
海员申请旅行证
一、适用人员:
(一)护照或海员证过期或遗失且急于回国海员;
(二)所持海员证虽未过期但需离船回国海员。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在线提交申请除外);
(二)2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要求”);
(三)护照或海员证原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如护照或海员证损毁,应提交损毁的护照或海员证;
(四)护照或海员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况说明(点击查看“常见表格下载”,仅适用于护照或海员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形);
(五)驻荷兰使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办理时限自申请人将护照等申请材料递交到馆之日次日起,普通件为4个工作日,加急件为3个工作日,特急件为2个工作日。如驻荷兰使馆认为个案情形特殊需履行其他必要程序,办理时限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