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设国际法院
2026/03/17

    常设国际法院是国际法院的前身,1922年2月15日在荷兰海牙和平宫宣告成立。该院起初由11名法官和4名候补法官组成随着法院规则修改,取消候补法官并将法官增至15名。常设国际法院与常设仲裁法院并存,前者处理司法和咨询案件,后者从事仲裁,两者的关系是前者的法官候选人由后者的国家团体提出。由于二战的爆发,法院实际上于1940年停止了全部司法审判活动,形式上以全体法官1946年辞职而宣告解散。法院在运行期间,共处理29起国家间争端案件,发表27项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