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关于“处理叙利亚拥有及使用化学武器”决定草案投票的解释性发言
2020/07/10

  中国代表团在刚才对“处理叙利亚拥有及使用化学武器”决定草案投了反对票,我愿就此做解释性发言。

  两年前,一些国家以强行推动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充满争议的“应对使用化武威胁”决定。包括中方在内的不少国家对于成立调查鉴定组以及该小组的工作方式和程序提出质疑。在上述质疑未得到回应和解决的情况下,这些国家再次强行推动就“处理叙利亚拥有及使用化武武器”决定草案进行表决。这种做法不具建设性,只会进一步在缔约国之间制造分裂和对抗,导致禁化武组织的工作不断政治化。鉴于上述,并考虑到中方对于使用化武追责问题上的一贯立场,中方对该决定草案投了反对票。

  目前,禁化武组织工作面临严重挑战,投票代替了对话。缔约国之间围绕使用化武追责问题分裂、对立。中方对待追责问题的出发点就是维护公约权威和完整性。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对于任何缔约国可能出现的指称使用化武情况,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公约为准绳,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和处理。公约面前,所有缔约国都是平等的。缔约国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约和禁化武组织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而不可一错再错,放任其沦为某些国家打压另一些国家的地缘政治工具。这涉及到每一个缔约国的切身安全和利益。中方再次呼吁各方严格按照公约相关规定处理叙化武问题,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