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徐宏大使出席禁化武组织第92届执理会一般性辩论发言
2019/10/12

  (2019年10月8日,海牙)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欢迎你再次主持会议。中国代表团将与各方一道积极支持你的工作,为会议各项审议取得成功做出贡献。

  中方感谢总干事和几位副主席的报告,赞同委内瑞拉常驻代表海法·埃萨米大使代表不结盟运动和中国所做的发言。

  我注意到本届执理会需要就若干问题采取行动,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缔约国还存在不同意见。中方一向主张,对于存在分歧的问题,有关各方应开展广泛磋商,听取不同意见,尽量争取形成协商一致。动辄投票的做法,无助于化解分歧,不利于禁化武组织的正常运行和长远利益。下面,我愿就以下几个问题进一步阐述中方的立场和主张。

  首先,在化武销毁方面,中方注意到近年来库存化武销毁所取得的进展,敦促余下的化武拥有国尽快完成销毁。经过中日双方的共同努力,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销毁有所进展,但总体销毁进程仍然严重滞后,对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构成现实威胁。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履行遗弃国责任,加大投入推进销毁进程,并妥善处理污染土壤等突出问题。中方将一如既往地予以配合。9月2日至7日,执理会代表团访问了中国吉林省哈尔巴岭日遗化武销毁设施,技秘处于日前散发了详细报告。中方相信此访及相关报告有助于各方了解日遗化武销毁工作全貌,特别是销毁的紧迫性,推动执理会、缔约国大会等决策机构切实履行监督和审议职能,推动在执理会相关决定确立的时间框架内按时完成销毁。

  第二,关于消除叙利亚化武计划问题,中方注意到总干事和叙利亚散发的相关报告。中方呼吁技秘处与叙利亚继续保持接触和对话,推动叙化武初始宣布澄清等未决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中方一贯反对任何国家、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化武。对于指称使用化武事件,中方主张依照《禁化武公约》以及相关核查附件的规定,开展调查。调查结论应基于事实,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中方注意到技秘处就调查鉴定组工作进展提交的文件。令人遗憾的是,各方在使用化武追责问题上的分歧依旧,并再次影响到预算等涉及禁化武组织运行的问题。中方重申,各方应推动“追责决定”的执行回归公约框架,从而维护公约权威和有效性。这也有利于各方就本组织的工作项目和预算达成一致。执理会作为公约规定的处理道约问题的主要决策机构,必须充分行使公约赋予的权力和职能,严格监督化武追责调查在内的技秘处各项活动。

  第三,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了预算问题的磋商,欢迎技秘处就提高预算的可预测性、解决重要资金短缺问题提出的举措,愿与各方共同研究完善相关方案,确保禁化武组织的正常运行。

  应当指出的是,各方对2020年工作项目和预算决定草案的模式仍存在严重分歧。长期以来,技秘处针对常规预算和其他资金问题分别提出决定草案,相关做法符合财务规定,也形成了良好的习惯性做法。此次,技秘处将所有预算相关决定打包处理,包括中方在内的不少国家对此存有关切。希望各方重视上述关切,为顺利审议2020年预算创造条件。

  第四,中方注意到有关国家提交的关于修订行政财务咨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草案。我们认为,行政财务咨询委员会作为一个开放性、不具决策权的机制,应保持多样性和地域平衡性,缔约国有权提名其认为合适的人选,其任职条件应当与其他类似国际组织保持一致,不宜设立主观随意、模糊不清或存有争议的任职标准或行为准则。

  第五、中方重申对有关建立开放式工作组倡议的支持。我们注意到执理会主席提出的有关建立协调机制的建议。中方认为,任何重振各项磋商的建议必须坚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并设立确保平衡推进各项议题的机制。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表明中方对禁化武组织化学实验室升级计划的支持,相信此举可以让禁化武组织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并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能力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为此,中国政府决定为该计划提供自愿捐助。

  中国代表团要求将此发言作为会议正式文件散发,并刊载于禁化武组织内网。

  谢谢主席。